尊重法院判決 維護社會法治
劉藝良:否決集會依法公平公正
【本報消息】對於終審法院駁回民聯會就警方否決“六四集會”的上訴,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表示,這是司法機關依法、公平、公正作出的決定。澳門作為法治社會,全社會都應充分尊重法院的判決,維護社會法治及和諧穩定。
主流民意愛國愛澳
劉藝良指出,澳門回歸以來,一直堅持愛國者治澳的基本原則,愛國愛澳已經成為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及主流民意,守法護法是澳門的基本價值觀之一,這些基本原則和主流價值觀維護了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、保障了澳門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。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,澳門在享有高度自治的同時,有義務依法全面準確維護中央的權威,維護國家安全、主權、統一和領土完整,而且在這方面澳門一直做的很好,是成功踐行“一國兩制“的典範。早於二○○九年澳門就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,並逐步建立健全的執行機制。
國家安全不容踐踏
他稱,必須明確的是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及基本法的上位法,在特別行政區的效力是毋庸置疑的。國家憲法第一章總綱清晰表明,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,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。有關團體的訴求違反了憲法、基本法、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精神及原則,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。國家安全首要的是政治安全,澳門雖然施行“一國兩制”,但是憲法所確定的國體需要特別行政區全社會依法尊重和維護,不容踐踏。
切實維護好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根本制度,維護好國家的政治安全,直接關係到國家的長治久安,關係到民族的興衰存亡;而確保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,則是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的生命線和不可動搖的底線。任何挑戰這一底線的行為,都是挑戰、違反憲法,破壞、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的行為。
劉藝良希望全社會透過本次事件,更加深入認識憲法、基本法等法律的原則和地位,並用於指導日後的社會活動,守法護法,維護澳門法治社會的價值。